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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14个措施,11个关键,16个项目和5个协同(附权威解读)
2025-06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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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相关领导指出,“十五五”时期,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“以基层为重点”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一年接着年干,一件接着一件办,久久为功、协作协同,建设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促进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,实现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。


关键信息

1.近年来,国家卫健委在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所采取的14项措施
2.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核心内涵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的11个关键要点
3.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的支持内容、具体指向、覆盖单元、资金安排、四类16项强基项目、五个协同建设要求


14项措施


近年来,国家卫生健康委围绕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,持续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。虽然官方文件中未明确将措施统一归纳为“14项”,但通过梳理近年政策文件和公开信息,可将核心措施整合为以下14个方面:

一、基层服务能力提升

1.“优质服务基层行”活动:动态调整基层机构服务能力标准,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(2023年达标率超70%)。

2.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:推动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转型为社区医院,允许开展二级手术和住院服务(截至2023年全国建成社区医院超4000家)。

3.县域次中心建设:在县域内选择1/3的乡镇卫生院升级为县域医疗次中心,重点强化急诊急救、住院服务和医防融合能力。

二、人才队伍建设

4.基层卫生人才“县管乡用”机制:县级医院编制向乡镇卫生院流动,实行“编制池”管理,破解基层人才短缺难题。

5.全科医生特岗计划:为中西部偏远地区每年招聘3000名以上特岗全科医生,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-5万元补助。

6.乡村医生定向培养: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,每年为乡镇卫生院输送6000名本科医学生。

三、体制机制改革

7.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:推动县域内人、财、物统一管理,实现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、用药目录衔接(2025年实现全覆盖)。

8.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:重点人群签约率保持70%以上,推广“互联网+签约服务”,允许家庭医生开具4-12周长期处方。

四、公共卫生强化

9.基层医防融合能力建设: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科,推广“三高共管”模式(高血压、高血糖、高血脂一体化管理)。

10.基本公卫服务经费提标: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从2020年74元增至2023年89元,重点向慢病管理和重点人群倾斜。

五、信息化支撑

11.基层医疗信息化“新基建”: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,2023年已部署4万余台AI诊疗终端。

12.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:构建县域远程心电、影像、检验中心,实现基层检查、上级诊断(2023年县域远程医疗覆盖率达90%)。

六、运行保障机制

13.基层机构运行补偿机制:推行“公益一类财政保障、公益二类绩效管理”,允许基层机构收支结余的50%用于人员奖励。

14.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改革:动态调整基层用药目录,允许配备30%非基本药物,建立县域医共体药品联动管理机制。


  
 11个关键要点


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是深化医改、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核心战略,其本质是通过系统性制度重构和技术赋能,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实质性跃升。强基工程的本质是重塑基层医疗生态,需把握"能力提升与功能定位相匹配、技术赋能与传统优势相衔接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协同"三大原则。只有有将制度创新转化为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,才能真正筑牢医疗卫生体系的"网底"。

一、核心内涵解析

1.战略定位:以"强基层、保基本、建机制"为导向,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重心和资源双下沉,构建"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"的分级诊疗格局。

2.目标体系:①能力基线:乡镇卫生院100%达到国家基本标准;②服务覆盖: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%以上;③质量跃升:基层机构病种目录扩展至150种常见病多发病  

3.实施逻辑:通过"基础设施标准化、人才队伍专业化、服务能力同质化、管理运行智慧化"四化协同,破解基层"缺人、缺技术、缺动力"的治理困境。

二、实施11大关键要点

(一)制度设计维度

1.动态标准体系:建立服务能力动态基线模型,每3年更新《基层机构建设标准》,引入DRG病组技术测算服务能力阈值(案例:浙江省将基层CT配置标准与服务人口、转诊率挂钩)

2.差异化补偿机制:推行"基本补助+绩效奖励+能力建设专项"的复合补偿模式。(风险点:防止经济激励导致服务范围无序扩张)

(二)资源整合维度

3.县域资源池建设:建立县域医疗设备共享平台,乡镇卫生院可预约使用县级MRI等高端设备(关键数据:设备利用率需控制在60-80%的合理区间) 

4.人才柔性流动机制:实行"县聘乡用"职称评审单独通道,副高职称评审设立基层服务年限硬指标(创新实践:广东省"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"项目)  

(三)能力建设维度

5.病种能力阶梯培育:制定《基层能力进阶目录》,分ABC三级设定手术权限(如A级可开展Ⅰ类切口手术(配套建设:每家机构建设2-3个特色专科(如糖尿病足、COPD)  

6.智慧医疗赋能路径:部署5G+AI辅助诊断系统,但需保留30%人工复核比例(典型问题:警惕AI诊断导致的基层医生能力退化)

(四)运行保障维度

7.风险防控体系:建立医疗责任险分级制度,基层机构保费比三级医院低40%。(实施要点:设置升级过渡期责任险缓冲机制)

8.质量监测网络:构建基层医疗质量指数(PMQI),包含7个维度23项指标(监测手段:通过医保结算数据实时抓取重复住院率等关键指标)  

(五)机制创新维度

9.服务定价动态调整:基层手术定价可比二级医院低15-20%,但需建立技术难度系数补偿机制(改革难点:平衡价格杠杆与机构运营可持续性) 

10.绩效考核革命:将"县外转诊率""家庭医生续约率"纳入院长KPI,权重不低于30%。(创新工具:应用平衡计分卡(BSC)重构考核体系)

11.政策协同机制:建立卫健-医保-财政联席会议制度,破解药品目录、支付方式、财政补助的政策冲突


2025年强基工程项目的支持内容、具体指向、覆盖单元、资金安排、四类16项强基项目、五个协同建设要求


2025年强基工程的核心逻辑在于"补短板、建机制、强功能",通过系统化、精准化的项目布局,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从"保基本"向"优质量"的历史性跨越。最终目标是构建起"县域健康管护共同体",使基层机构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"首诊信赖点、健康守门人"。


一、支持内容与具体指向

1.基础设施升级:房屋标准化改造、急救单元建设、智慧医疗设备配置(如AI辅助诊断终端);

2.人才能力提升:全科医生特岗计划、基层骨干医师培养、乡村医生学历提升;

3.服务能力扩容:基层特色专科孵化、县域急救网络强化、慢病一体化管理中心建设;

4.管理机制创新:医共体绩效考评体系重构、基层机构补偿机制改革、智慧监管平台部署

5.医防协同强化: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、重点人群健康管理 

二、覆盖单元层级

1.县域单元:①县域医疗次中心(升级版乡镇卫生院);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  

2.乡级单元:①乡镇卫生院(含社区医院);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 

3.村级单元:①村卫生室(达到国家基本标准);②社区卫生服务站  

4.特殊单元:①边境地区、民族地区、革命老区基层机构;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

三、资金安排模式

1.中央财政专项资金:分配比例40%,重点投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建、设备购置、人才培养;

2.省级配套资资金:分配比例30%,重点投向省内区域均衡发展、信息化平台建设;

3.市县统筹资金:分配比例20%,重点投向基层机构运行补助、绩效激励;

4.社会资本:分配比例10%,重点投向智慧医疗设备捐赠、PPP模式共建医养结合设施

四、四类16项强基项目

1.基础设施夯实类(4项):①县域医疗次中心改造工程;②基层机构发热诊室标准化建设;③村级卫生室智慧健康小屋项目;④边境地区移动医疗巡诊车配备  

2.人才能力培优类(4项):①"薪火计划"基层骨干医师培养;②全科医生特岗津贴保障计划;③乡村医生大专学历提升工程;④县域医共体"师带徒"专项  

3.服务能力跃升类(4项):①基层50种中医适宜技术推广;②县域急救"黄金1小时"网络建设;③慢病管理"三高共管"示范项目;④基层特色专科孵化专项行动  

4.机制创新突破类(4项):①医共体"公益一类保障、公益二类管理"试点;②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;③智慧医疗监管"天网系统"建设;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"积分制"改革

五、五个协同建设要求

1.政策协同:①建立卫健、医保、财政、人社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;②实现基药目录与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衔接  

2.资源协同:①县域内设备共享率≥90%,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≥95%;②建立县级医院-乡镇卫生院人才"旋转门"机制  

3.数据协同:①100%县域建成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;②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"双融合"  

4.服务协同:①构建"首诊在基层、急慢分治、双向转诊"服务链;②建立县域内分级诊疗病种目录(≥150种)  

5.评价协同:①实施"机构自评+县级考核+省级抽查"三级评价;②将患者满意度与20%的财政补助资金挂钩


2024年度乡镇卫生院/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竞争力评价

征集对象:2019-2024年度通过“优质服务基层行”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相关单位

评价说明:对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竞争力的评价主要从政策导向、服务对象需求和机构功能定位三个主要方向构建评价体系。
核心指标:1.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(权重15%);2.人力资源配置(权重15%);3.基本医疗服务能力(权重30%);4.公共卫生服务能力(权重25%);5.运营管理能力(权重10%);6.群众满意度(权重5%)
评价流程:各机构按照要求自行申报

征集时间:2025.5.5-2025.6.30

评价结果:将于2025年7-8月在”20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发展论坛(夏季)“前后时间进行公示。